close
博客來
▲婦人在網路上稱自己愛穿小丁。(圖/達志/示意圖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一名50歲的朱姓婦人因為失婚又缺錢,2015年開始上網刊登「魚訊」等援交訊息,並說自己37歲但皮膚不錯,平常都喜歡穿小丁(指丁字褲),1小時要2萬8等,新北市金山分局員警網路巡邏發現並裝作客人赴約,她到地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院時才坦承有刊登訊息,台北地院日前判刑2年,緩刑2年。
朱姓婦人以「朵拉」作為魚名在「魚訊」刊登援交訊息,說自己是名37歲的微肉熟女,身高有166公分、36D,皮膚不錯,平常喜歡穿小丁,1小時開價2萬8,旅居國外多年因此外語流利,不後門也不接吻,因為家裡有急需才下海,甚至還標明無套口交,由於敘述相當大膽,金山分局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,認為有違法之嫌,因此假裝客人加LINE。
雙方約在朱女的出租套房交易,朱女沒想到一開門後,上門的客人竟然就是警察,讓她嚇了一跳,連忙否認自己有要援交,案件送至地院審理後,她才坦承有在「魚訊」刊登援交訊息,法官最後判刑2年,緩刑2年給予改過機會,並要繳1萬元給國庫。
★圖片為版權照片,由達志影像供《ETtoday新聞雲》專用,任何網站、報刊、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,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!
CF81FABA154AEB2A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